受理条件
1、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2、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3、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4、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5、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6、实行备案的企业需已完成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7、备案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并对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申请材料
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
2、所生产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
5、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
6、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7、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9、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10、工艺流程图
11、经办人授权证明
12、资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服务范围
威海市、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