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 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二)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四)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五)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申请材料
1、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2、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 学历或者职称材料
3、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
4、医疗器械经营范围 营方式
5、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地理位置图 平面图 房屋产权文件或者租赁协议
6、主要经营设施 设备目录
7、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8、经办人授权文件
常见问题
1、二类器械备案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地址能使用民宅吗?
不可以
2、第二类医疗器械申报通过后是否要进行现场检查?
不需要
代办区域: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