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 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二)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四)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五)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2、组织机构部门设置说明
3、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4、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5、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6、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7、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
8、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9、地理位置图
10、需提供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
11、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
常见问题
申请人提交材料时,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怎么办?
材料有误允许当场更正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全,申请人要按照补正要求,补正材料后,可以重新网上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方式送至窗口,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什么是第二类医疗器械?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X线拍片机、B超、显微镜、生化仪等都属于二类医疗器械。
变更前的备案凭证如何处理?
原备案凭证予以收回处理,发放变更后的备案凭证。
亳州代办区域:谯城区,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