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申请人必须是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及其授权同意的生产、经营企业;
(二)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申请;
(三)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申请应当依法向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人所在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禁止性要求
(一)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
(二)依法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
申请材料:
1.注册证书持有者同意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授权文件
2.申请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文件
4.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主体资格相关材料
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明
7.医疗器械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8.医疗器械注册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9.广告内容相关材料
代办区域:杭州市(建德市、临安市、桐庐县、淳安县)及浙江省内其他地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