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一)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五)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申请材料
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
2.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
5.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6.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7.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
8.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9.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10.工艺流程图
11.授权委托书
12.营业执照(深圳)
服务区域
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