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许可证受理条件
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所生产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3.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4.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5.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工艺流程图;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本)
第二十一条 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由生产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第二十条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五)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乌海市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申请资料
1 租赁协议
2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所生产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证办”
4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
5 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
6 主要设备目录 原件和复印件
7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工艺流程图学历职称证明
乌海市代理区域: 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