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和库房;
申请材料:
1.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2工作程序目录
3.组织机构
4.质量负责人的职称证
5.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6.质量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7.部门职能
8.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明
9.地理位置图
10.房屋购买合同
11.门牌号审批表
12.竣工验收备案书
13.质量负责人的毕业证
14.平面图
15.租赁协议
办理环节:
受理->处室审核->办结
代办区域:
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