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北京地区连锁药房,目前入驻在京东平台开展网络销售药品业务,有贵州地区顾客下单120盒开塞露,我司认为其购买数量异常,要求顾客申请退货过程中,顾客承认是开诊所使用,但是顾客执意要求发货,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京东平台是否应该配合我取消顾客的订单,谢谢百忙之中回复。
答:您好!经营方式为零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方式销售药品,因此,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向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来源:http://www.beijing.gov.cn/hudong/yonghu/static/spypjgj/zixun/detail.html?searchCode=spypjgj16676268771482581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