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药品批发企业,自成立以来质管、验收、养护都是一岗二人。最近公司业务不太好,有几个问题请教:
1、质管、验收、养护这三个岗位暂时能否一岗只设一人?待需要时再增为二人
2、护理专业是不是药学相关专业?
3、采购员能否兼职养护员?
答:您好!留言已收悉。
1.按照药品GSP要求,企业应当配备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各岗位人员。
2.按照药品GSP要求,护理专业属于临床医学范畴,属于药学相关专业。
3.现行药品GSP未规定采购员、养护员不得兼职。请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开展药品经营,配备符合法规要求和企业经营规模实际需求的岗位人员。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