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暂存间两个厂区共用问题

发布于 2024-10-25 阅读(442)

问:因国企改革,原分属于不同国企的两个单位(A厂区和B厂区),现经改革,改革后两家单位同属于一家单位,同一法人,不同厂区,A、B两厂区距离约4.4公里,两个厂区均在石化集聚区内,B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否可以依托A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



答:B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可以依托A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运输等环境管理要求,同时应做好危险废物内部转移过程及贮存过程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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