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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其业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三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人员需在公司缴纳社保);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申请)表》;
2.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流程、服务协议、收费标准、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制度等);
3.场所、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和场所照片;
4.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网络招聘的提交);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其他人员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证明,可免提交);
6.营业执照(实行告知承诺)(已关联电子证照证明,可免提交)
代办区域: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自贸片区)、钢城经济开发区、平阴经济开发区、南部山区管委会、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莱芜高新区、济南长清大学城、济南济北经济开发区、槐荫经济开发区、商河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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