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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申请表经营范围填报格式的说明

发布于 2020-01-21 阅读(1657)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17年第143号)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使用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8年,原省食药监局已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报系统调整完毕,为减少企业疑惑,方便企业填报,特做如下说明:


一、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已经正式实施,请各申请人在填报经营范围时按照2017版分类目录选择填报。


二、为保持延续性,各申请人应同时按照2002版分类目录选择填报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报系统中已明确划分2002版、2017版填报区域,便于操作。


三、由于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经营范围区域有限,原省食药监局将“医疗器械分类编码及名称”简化为“分类编码”,申请人(申报6类以上经营范围时)在选择2002版、2017版经营范围时应将医疗器械分类名称(编码后的汉字)去除。


四、各申请人应认真核实经营范围,重点关注2002版目录中的6840体外诊断试剂、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该目录中仅6846-5为二类医疗器械)、6846-5器官辅助装置(助听器)、6877介入材料(该目录中无二类医疗器械)和2017版目录中的12有源植入器械、13无源植入器械(该目录中无二类医疗器械)、19-01-07(助听器)等有特殊要求的类别。如经营,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二条提报相关材料;如不经营该类别,无需申报该类别;如经营该类别中其他产品,可在后面加括号去除以上特殊产品,如2017版分类目录19(19-01-07除外)。涉及2002版同一分类编码不同分类名称的应保留汉字名称,如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除外)、6840体外诊断试剂、6840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含低温冷藏运输)。


不明之处,可拨打3168658或3168211咨询。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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