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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标签问题和入网销售问题

发布于 2019-02-14 阅读(2326)

问:办理了山东省小作坊登记证,自己磨的五谷杂粮粉在网上销售,包装标签需要写净重量吗?还是写散装称重或者是计量称重多少g?标签怎样制作符合规定,还有办理了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可以入网销售吗?


答:您好!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散装食品的,应当在食品容器上采用贴标或者挂牌等方式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进行包装的,还应当在包装上标明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食品成分或者配料表”,你生产的五谷杂粮粉要符合上述规定。  


    另外你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可以在网上销售。


    根据属地管理,具体事宜请咨询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31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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