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切换城市】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文章资讯>>问题解答

使用公司已有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开展小程序是否合规?

发布于 2023-03-03 阅读(350)

问:公司在自建网站进行药品信息展示及销售并办理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基于业务拓展需求需开发小程序,开展小程序使用之前已经办理的、应用于网站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否合规?


答:您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基于企业自建网站颁发的证书,须有独立域名、独立服务器和独立公网IP地址。小程序是基于第三方平台开发的应用,不属于自建网站,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无关联性。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本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