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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后,原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申办资质 ?

发布于 2024-03-16 阅读(73)

问: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后,原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申办资质 ?



答: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完成重组分立并重新核定资质后,原企业、新企业均不得以资质转移前承揽的工程项目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请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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