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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成立一个安全评价机构,请问归咱应急局吗?都需要什么条件啊?
发布于 2019-10-07 阅读(1334)
问:你好,我想成立一个安全评价机构,请问归咱应急局吗?都需要什么条件啊?
答: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市应急管理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归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审批。应急管理部1号令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二十五人;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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