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现在申请个体诊所命名,必须要以法人命名一致吗?
发布于 2024-04-27 阅读(749)
问:现在备案诊所名字有什么要求吗,必须要招牌名与法人一样,如果不一样,是违法?
答:您好,我省严格落实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
本文标签:诊所备案
上一篇:关于诊所设立检验室
下一篇:螺旋藻能不能作为普通食品使用
热门排行
- 办理了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己加工的食品可以在网上销售吗? 2018-09-23
- 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0-02-04
- 潍坊市政务服务大厅有关服务电话 2020-02-07
-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窗口联系电话 2020-02-24
-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吗? 2020-02-15
- YY/T0316-2016 废止!升级替代为GB/T 42062-2022标准 2023-11-24
-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是否需要现场检查? 201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