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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开办药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发布于 2026-06-12 阅读(14)

一、事项名称

开办药店一件事。

二、办理事项(申请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选择)

1.药品经营许可(零售);

2.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4.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5.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三、办理层级

市级、县区级。

四、办理方式

线上:通过“赣服通”平台、江西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

件事”专区或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

线下: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审批窗口。

五、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六、收费情况

此事项不收费。

七、申请条件

1.药品经营许可

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一)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应当按规定配备与经营范围和品种相适应的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可以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药品销售业务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陈列、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同时经营其他商品(非药品)的,陈列、仓储设施应当与药品分开设置;在超市等其他场所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具有独立的经营区域;(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符合规定的条件;(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质量管理制度、符合质量管理与追溯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医疗器械经营

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关要求:

(一)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四)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五)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从事第三类

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

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3.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有关要求:备案人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并具备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等相适应的经营条件。符合《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优化审批流程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第十二条有关要求: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开展差异化经营,经核准的经营面积范围内须以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为主。经营其他健康产品的,必须设置专柜(或专区),并标明“非医保支付品种”标识。

八、办理材料

序号联办事项/公用材料所需材料材料说明
1药品经营许可(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或职称相关材料及个人简历内容清晰且真实有效,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人员要求配备人员,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者租赁协议相关材料;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需真实有效;平面布置图分区需标注清晰,应能清晰反映现场的真实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委托第三方公司储存的,需提供库房委托协议,可不需提供库房平面图。
3药品经营许可(零售)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以及任职文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为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及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满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材料应内容清晰且真实有效,加盖企业公章。
4质量管理机构情况以及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学历、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内容清晰且真实有效,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人员要求配备人员,加盖企业公章
5药品经营许可(零售)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以及陈列、仓储等关键设施设备清单应满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材料应内容清晰且真实有效,加盖企业公章。
6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需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覆盖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7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事项时提供。应提供企业组织机构图,详细说明部门设置情况和职能。
8主要经营设施、设备目录需逐一列明已配备的经营设施、设备。
9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说明对企业拟经营医疗器械的范围和经营方式作出说明。
10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11公用材料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备案编号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利用自动设备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需提供。
12开办药店“一件事”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下载后签字盖章后上传
13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4公用材料经办人授权文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该提供授权证明,授权证明应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附件。

九、其他信息

1.结果查询:通过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在线查看办理进度。

2.结果送达:在线获取电子证照,如需纸质证照现场自取或邮寄送达。

十、承诺须知

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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