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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器械分类界定实行电子化申报的温馨提醒

发布于 2024-04-02 阅读(67)

根据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申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2024年2月19日起,医疗器械分类申请人,只需进行线上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申请的电子申报,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电子申报范围包括:申请人提交医疗器械产品的分类申请资料、省局技术建议书、发补资料、撤销说明等。




本文标签:医疗器械分类界定